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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应用英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03月10日 09:00  点击:[]

应用英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牡丹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科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潜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复试工作协调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复试监督小组、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保障和监督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拟定3月19号完成;调剂复试3月20日后分批次开展。

(二)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双机位”参加复试。优先使用“钉钉”软件平台,备选腾讯会议、微信软件平台,保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遇网络故障,平台选择依次为钉钉、腾讯会议、微信。

(三)复试分数线划定及资格审查

1.复试分数线

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翻译硕士(英语笔译)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严格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

2)对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需于3月2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msyyjszs@163.com,邮件须以“准考证号+姓名+可享受加分政策”命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进行审核。具体加分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申请调剂考生可在提交调剂申请前发送以上材料)。

3)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划定,并报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一志愿考生,于3月2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msyyjszs@163.com,邮件须以“退役士兵+姓名”命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进行审核。(申请调剂考生可在提交调剂申请前发送以上材料)。

2.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提交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网络进行,考生按照“钉钉”复试系统要求,分步骤完成实名认证、信息核对、承诺书签订、资格审核材料提交。“钉钉”提交材料要求压缩为zip格式,大小不超过50M。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文件为jpg格式):

①考生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

②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境外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⑤《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⑥对于2021年9月1日前可获取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⑦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⑧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复试资格。

2)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落实追究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监督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的重点环节,受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对外公开,进一步加大透明度,保证考生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天内,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议,对申请复议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应用英语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电话:0453—6515587,申请复议邮箱:msyyjszs@163.com。

五、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和翻译硕士(英语笔译)招生计划录取考生。

(一)一志愿录取

一志愿上线考生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合格确定为拟录取。

(二)调剂录取

1.调剂范围

1)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

2)接收生源为: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遴选规则

调剂考生须满足调入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学校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1)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一级学科(专硕类别)的考生。

2)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3)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

3.注意事项

1)调剂复试申请一律以“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为准,未经系统填报无录取资格。

2)调剂系统开通期间,学校按照计划缺额1:1.5比例发送调剂复试通知,为保护考生志愿选择,对未进入调剂复试范围的考生志愿将予以直接解锁。

3)学校规定时间组织调剂复试,对复试合格者依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高低顺次拟录取。

4)如经调剂复试后仍有计划缺额,学校将再次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需求,考生(含被我校解锁考生)可继续选择调剂。

5)对规定时间未接受我校复试通知、拒绝我校复试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拒绝我校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其提出的后续调剂申请学校将一律不再通知复试。

(三)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按学科(领域)招生计划进行拟录取。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有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对合格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拟录取。规定时间未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5.报考类型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4月30日前将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完整的《牡丹江师范学院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邮寄至牡丹江师范学院研招办,联系人:郝老师,电话:15545321880。逾期未邮寄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宜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试题在使用前按照国家机密级文件管理,使用后按照秘密级文件管理。复试过程禁止考生录音、录像或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违反一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在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中违反工作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3-6549604

招生咨询邮箱:mdjmtitj@163.com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453-6511365

学院纪委监督邮箱:shengchangju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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