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9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家 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甄别和认定工作,全面实施精准资助,确保国家和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有所保障,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应用英语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困难研究生评定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透明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定工作小组评议、年级评定小组审核和评议、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审核及征求学生个人意见,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共评定出4名同学。现面向全院公示如下:
特别困难学生:3人
段晓敏、李清晨、孙佳琦
一般困难学生:1人
刘璠
现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三天,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12月12日。公示期限内,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学生处电话:0453-6515788
应用英语学院联系电话:0453-6516175
应用英语学院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