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号)、黑龙江省教育厅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2〕5号)等通知要求,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及《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经学生个人申请,参评者互评,学院材料审核及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拟推荐王嘉铭(翻译学)为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0月16日(5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制反映。
联系电话:0453-6511365,0453-6516175
应用英语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