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省资助中心要求,按照我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根据评选条件、评选比例、评选程序,共评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共23人,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2016级
付 帅 |
刘永刚 |
徐 宁 |
罗 佳 |
张佳苹 |
杨佳云 |
卢昌勇 |
邹 靖 |
杨慧颖 |
牟 敏 |
漆佳佳 |
|
|
|
2017级
刘 迎 |
于沛彤 |
郑美微 |
姚莉轩 |
江 婕 |
巩冬雪 |
陈 佳 |
邹 璐 |
邵京京 |
王翠翠 |
李 兵 |
苟慧岚 |
|
|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结果存在异议,请及时反映。
应用英语学院电话:0453-6516175
学生处电话:0453-6516337
应用英语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